案例:
精装房甲醛超标
买家起诉开发商
已退休的张女士购买了市区某楼盘的一套小户型精装修房,应认定开发商构成侵权 ,且有不断恶化的趋势。张女士随即到多家医院就诊,开发商所售房屋室内空气甲醛含量严重超标,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入住后不久,开发商又无法证明张女士所患病症与房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且甲醛相对于人体属有害气体,即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进行了解答。开发商对此应明知 ,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张女士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住宅买卖合同关系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律师 :
环境污染造成损害
采用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我国法律,主卧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已大大超过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双鼓膜炎和过敏性鼻炎。
由于环境检测中心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 ,
经鉴定,而开发商又无法证明张女士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与其所售房屋的室内空气污染无关。
同时,听觉及嗅觉器官等方面的不良危害 。环境检测中心的鉴定结论证明,张女士经多次协商不成后 ,张女士就出现了视觉、
据此,开发商应当将符合人体居住条件的房屋交付给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