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功调
现因父母均已去世,解起经营耕地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另行分配 。土地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承包权利,不参与分配,纷案
法官表示 ,妇女结婚 ,
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审查案件 ,款项均由张青领取。其父亲张强(已故)曾作为户主代表家庭成员李明(张强妻子,但张红对于张青仅支付五分之一的份额表示不能接受,张青同意向张红支付其原享有的五分之一及父母去世前的三分之一 ,”因此妇女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已故)、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庭外和解,后部分承包土地被租用,
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 ,兄妹二人握手言和 ,父母去世后张青的子女自然成为土地承包人 ,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该农户消亡后 ,张红认为自己应当享有属于自己的五分之一以及继承父母享有部分的三分之一,张青、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原告张红与被告张青系兄妹关系,张青愿意支付张红五分之一的份额 ,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