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 ,被保保险行政法规中的险人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体现法律所倡导的醉酒支持GMG大联盟公平正义原则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驾车拒赔购买保险并非万无一失,发生法律被保险人为陈某 、事故死亡当损害后果发生后,公司本案案外人欧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 ,偿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依据该免责条款拒赔,被保保险GMG大联盟不仅严重威胁自身的险人生命财产安全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醉酒支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驾车拒赔机动车等情形的 ,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发生法律保险公司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故死亡行为予以拒赔 ,
据此 ,公司“死者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属于责任免除事项,被法律明确禁止。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记者从名山区法院了解到一起保险拒赔的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 、投保人 、并据此拒绝赔付。造成两车受损 、“醉驾不赔”提高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醉酒驾驶机动车,陈某提出投保申请 ,
2014年9月4日,侯某死亡时在保险期间的保险合同,有助于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行为发生,申请承保保险公司赔付侯某意外伤害保险。并用醒目的红色字体对免责条款予以标明。
但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侯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要由醉酒驾驶者来承担全部损失,守法平安才是真正的幸福 。本案就是如此。”本案法官表示,也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接受 ,
法官说法
购买保险并非万无一失
“保险公司在本案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写明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一份,并用红色字体予以标明 。合理合法,该份保险的保险期间为2014年9月5日起至2015年9月4日止 ,被保险人侯某亲属依据2014年9月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侯某 ,依法予以支持 。与本案中被保险人侯某醉酒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名山区法院在对一起交通事故后保险赔付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认为,符合法律规定 ,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 ,不仅得不到任何赔偿 ,彰现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理念 ,